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教助〔2011〕2 号)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市、县(市、区)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教助〔2011〕3 号)文件精神,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专家组评审和省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审定,我院学生资助工作再次喜获“优秀”等次。
一直以来,我院高度重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认真落实国家、省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一系列资助措施,以“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为目标,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学生资助工作,并积极创新资助举措,取得了显著成效,得到主管部门、家长、学生的充分肯定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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