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政府招标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六个月(2019年5月至2019年11月)任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以不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2019年5月至2019年11月)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的复印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及以上资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需包含招标代理;(提供证书原件以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
(2)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年龄不超过55周岁(以身份证年龄为准),身体健康;
(3)造价人员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组成人员不少于4人,其中土建、安装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各2名;
(4)拟派人员需提供公司为其缴纳的自2019年8-11月的连续无间断社保证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2)凡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招标人或招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招标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保存。
(4)在句容市行政区域内被行政主管部门或监管部门限制开展业务且在限制期内的。
(5)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人员有行贿犯罪行为的。